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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财务管理体制改革,持续加大农村公路投入
发布时间:2014-10-12   阅读次数:0

   2009年燃油税费及交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以来,山东省财政在积极建立事权清晰的支出责任体制的基础上,采取4项有力措施,持续加大省级农村公路投入。改革5年来,山东省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40.14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,是改革前5年的2.2倍。

  简政放权,建立农村公路基础保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。按现行事权划分,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、养护的责任主体。在鼓励县级政府加大农村公路投入的同时,山东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公路政策,对县、乡、村三级公路,分别给予不低于7000元/公里、3500元/公里和1000元/公里的养护补助。改革以来,每年通过因素法安排各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都保持在15亿元。同时,积极争取国家支持,确保中央财政年度投入在10亿元以上。

  关心民生,夯实村级公路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。2011年,山东省开始实施“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”建设,在“十二五”期间省财政筹措60亿元打造74个示范县,突出解决村与临近公路的断头路问题,实现村与村之间必要通达,确保每个行政村建设1-2条主要街道。目前,第一批35个网化示范县已建设完成,总投资84亿元,其中省财政投资30亿元,改造建设农村公路约2.2万公里。2013年启动的第二批39个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,计划总投资约87亿元,其中,省财政投资28亿元。目前,省财政投资已拨付到位23.4亿元。

  重点突破,打通贫困山村致富路。2012年,山东省财政筹措5.4亿元支持“千村公路扶贫”专项行动,推动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省直重点扶贫村、2014年底前完成市、县部门所有帮扶村的公路建设改造任务,实现“打通断头路、硬化穿村道、连接必要村、消除危窄桥”的目标。截至目前,已支持全省26575个村,建设改造农村公路3321公里。

  城乡一体,扎实推进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。2014年,为适应农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,山东省启动了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,在乡村公路通达水平高、地方经济实力强、政府重视的县(市、区),选择16个单位实施“城乡公交一体化示范县”建设。山东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、安装北斗车载终端系统、公交车调度信息化建设等给予财政扶持,通过示范试点推广,扩大公共交通覆盖率,提高城乡公交服务水平,实现乡村客车全覆盖,城乡客运公交化运营比例达到70%以上,城乡公交中节能与新能源客车比重在60%以上。

  截至2013年底,山东省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2.77万公里,较改革前的2008年增加3.37万公里,全省实现乡乡通油路,建制村通畅率达到99.88%,农村公路优良路率达72.9%。